鳌头通书大全造化发微论

发布时间:2022-12-18  浏览量:0次

(1)

人禀天地,命属阴阳,生居覆载之间,皆在五行之内。人禀天地,命属阴阳,生于天地之间,不离金木水火土之生化也。

造命至玄,难逃一理之中;五行妙用,要识变通之机。先贤造命至于玄处,无过理顺,命之理微,圣人空言八字,有健旺衰弱之分,扶助枭制喜忌之不同也。嫌其太过不及,取其中和为妙。此言一章之纲领,学者要知五行变通而用。

先察山脉贵贱,次定造化高低。贵龙须知寻贵局,富龙尤当推富期。凡欲造命,先审山头何如,然选合年月格局,务要得宜配合相当。如贵地择正官正印之类,如富地择偏财偏印之类。

龙弱日贵莫载,为小图大,先凶后吉,主龙欲弱孤。力轻小,欲图大,造选值大富贵格局,年月莫能受授,先主见凶,后出吉人,终人外姓以成其才也。

格局停当,亦扶否山之薄脉;年月休囚,能减真龙之厚福。脉须得而课吉,终须致富;龙虽真而课凶,焉能发福?

断其吉凶,专用命日为主。三元要成格局,四柱喜见财官。天干为天元,地支为地元,以支中所藏者为人元。年月日时为四柱,我克者为财,克我者为官,生我者为印,我生者为食,专以命日干为我配合生克。四柱取用,要见财、官、印、食而成格局,方为美也。

用神不可损伤,日主尤宜健壮。用神者,四柱益我之物也,有用之神不可损害也。课中日干强壮,能任其财官生旺,以扶其命也。

(2)

年伤命日干,为主本不和。假如庚辛金,日用甲乙木日干,或甲乙木命人受金克之,故云:主本不和,父子不相和也。四柱无制伏众助,则造葬不吉。

岁月日时,大怕煞官混杂。年月日时中有官星,若见七煞则为不吉。务要去煞留官伏制度方为美也。

课主偏财,忌兄怕弟。若偏财一位,比肩不逢。如丙命用庚,忌见丙丁,弟授兄妇,兄夺弟财,贵遇贱夫,盖言忌相克之意。

局内印绶,畏财喜官。如甲 乙生人见亥子为印绶格,最喜正官为用主灾凶也。

七煞偏官喜逢制伏,不宜太过。如壬逢戊为七煞,要见甲木制之则吉也。喜一制一伏,不可甲乙多,驳制之太过,反以为凶也。

官星正气,若见刑冲则为不吉。如乙命以庚申为正官之格,无七煞之混,乃得五行正气。最忌刑冲或四柱犯之,寅字则冲之,见巳字则刑之,故曰不吉也。

伤官如遇官地,于空灾降。如甲生人用丙丁为伤官。伤官者,乃盗身泄气所忌之神,再逢官煞年分,必有不测之灾也。

阳刃冲合岁君,悖然祸至。如甲己年生人见卯为羊刃,遇酉金而冲之,戌而合之,则祸至矣。或三合木局,年月冲命,亦主不吉也。

富贵荣华,定因财旺生官。课中财旺生官,则积福如山,财旺无之亦妙。财官不露,当作贵看。经云:财多生官,须一身居旺地;财多益气,本身自柔不在此限。且如甲乙木用庚辛金为官,戊己土为财,土旺生金,金乃木之官,先贫后富,富而且贵,定见财旺生官也。

(3)

寿命天贫,盖是见衰遇鬼。课中有煞,日主死绝无气者,主夭。日主衰弱无助者,主贫。旺则以煞化权,衰则变官为鬼。且如秋天,甲乙生人见庚辛申酉来克,不夭则贫。

财见多而命弱,世出贫人。若课中多财而日干衰弱又无扶助,主先富后贫及出贫人。经云:财多身弱,正为富屋贫人矣。

煞化权而命旺,家生贵子。如课中日主生旺有气,虽见煞而反为我喜,乃煞化权之论,主先贫后富,反生贵子。经云:以煞化权,定显寒 门之贵客。

官星无破,定主登科中第。凡正官之格,无煞混杂及无冲破者,必主登科及第之兆也。

财库生旺,必出纳粟官员。凡四柱得财旺生官之格,无冲破者必出纳粟、拔例、监生、缘吏之官。

有官有印而无冲破,乃作廊庙之材。课中有官有印者,无财星坏印,又无伤食及四柱无冲破者,必主大贵。

无印无官而有格局,亦为朝廷备用。课中无印无官者,得其真正格镐,亦主大贵。如三奇朝廷等例,拱禄拱贵等格局是也,

要登金榜,须择日旺遇权。权者,正气官星也。命日生旺,官星有气又印绶助日,必主登科也。

若佐圣君,心选主健逢官。四柱官星显露,日主健旺又得财星助官合其孚曜者,必主大贵。

印绶被伤格未就,倘若荣华不久。但印绶本生气之源,不可有伤,被伤见财也。如六甲生逢癸地,最嫌戊己来侵,为伐见损。倘有禄位,—不久而败。所谓合财坏印,财见重重,有事难夸。

(4)

身弱见鬼局无成,纵然富贵必倾。凡自身天元衰弱,纵得官星,不可为妙。

歌曰:

非格非局细察,只因破损伤神。

身遇官多先贵,后来费力劳心。

身若居官难发,纵然富贵必倾。

凶格中亦有正印官星。印绶者,怕逢财气坏印。官星者,畏见伤官,必败。若四柱中有财官、印绶,遇其相害,不成其名,反为凶星害之矣。

吉课内也犯七煞羊刃。七煞有制化为官,羊刃无神,可为极品贵夕偏官发于白屋,羊刃起收边城,为将相岂不为吉课哉?

歌曰:

正官正印,柱中忌见,

伤坏刑冲,恶多吉少。

为凶可作贫贱而论。课内为刃七煞,善多恶少,相逢杀星,喜刃两相同制煞,身强贵用。

阳刃犯于七煞,主生好杀凶性。羊刃在天为紫暗星,专行诛载;在地为羊刃杀,偏官者,七煞之暗鬼。若羊刃之七煞,主生凶恶之人。

印绶会格天德,定出素食慈心。如命元犯凶恶神煞,若遇天月二德神救之,凶不为害。大凡印、旺重逢天月二德而助其吉,定由 慈心素食之人。 

日主高强,接出子孙无病。凡课中日主高强,荫出子孙无疾病,财星有气,常见钱谷有余。凡课中财星有气,荫出人家钱谷必多。

如庚金见乙木为财,在正二月或得水局,皆为有局,在三四月则为退元。

世享林泉,官与刑而不犯印贵二德还官。凡课不犯官鬼刑宫,如得印绶相扶,再合天月二德并贵人还宫,年月纵在高位,主致仕定而无疑也。

(5)

劳禄田园,日与命有相弱,官与七煞相临。凡命干与日主休囚,四柱干支官煞相欺,必出下贱之徒,可坐而定也。

命日两强而杀少,是为以杀化权,日干健旺,四柱生命有气,故曰:两强杀少者,乃我盛而彼衰。故曰:以杀化权耳。

命日两弱而杀多,乃为有损无益。日主衰弱,四柱克命无助,故曰:两弱杀多者,乃彼强而我衰。纵合吉星,究无益也。

命日逢衰,见官星而出小人;命日遇旺,见鬼宿而产英才。此四句中吉贵在日旺为先也。

二禄居时,不喜官星。或日禄,或命禄居时者,最怕官星,所以强破禄反贵为贱矣。如壬命日主用亥时之例,见戊己官杀者为凶也。

六阴朝阳格忌鬼宿。六辛见戊子时是也,鬼宿即官杀也。辛以丙丁为官杀,岁月如见丙丁二字乃南方火,伤了辛字,所以不能朝阳也。若成真格局,不见丙丁,必主富贵。

太岁乃众煞之主,未必为殃。若逢战斗,必主刑伤。太岁乃人君之主,未可作凶言。或命主、或羊刃、或日干冲合刑克岁君,乃是臣犯君,必招其灾,此为战斗也。

岁伤日干,有祸必轻,日犯岁君,灾殃必重。太岁克日干,如父怒子,其情可恕。日克岁君,如子怒父,罪不可赦也。且如太岁庚辛日干甲乙则灾轻,日干庚辛太岁甲 乙则灾重。

五行有救,反必为财。四柱无情,故名克岁。此言日犯岁君,如当生有救,祸减一半,反招其才也。若四柱有食神印绶制救者,谓之子遇母救,则吉无凶。又如甲日克戊岁,如得己字在干则是甲与己合,夫妇贪合有情。乙日克己岁,若干头有庚,亦是夫妇贪合有情。如无配合克制,便是四柱无情,故以日犯岁君论之。

(6)

命日选值甲乙,如遇庚辛相伤,切要丙丁来制。庚辛怕见丙丁,若逢壬癸不忌。戊己本嫌甲 乙庚辛,先见无危。癸壬愁破戊己,甲乙逢之不畏。丙丁虑遭壬癸,戊己当头何惧。假如命日主值甲乙遇庚辛金来克,切要丙丁来制方吉,虽云有救,其祸亦轻。

天元虽旺无依倚,必出常人。日主太柔有财官,定生寒士。佳格局要秉中和,日主太旺无财官,乃云无依,为太过必主出僧道孤形之人。日主太柔,财官多者曰不及,必主寒士命穷之人。假如甲乙命干日用在春月,为身旺,虽见庚辛为官杀,四柱且得丙丁火制,其中和者为妙。如命日主衰,四柱有印助者亦吉,不可学此而弃彼也。又如乾山用四乙酉之例,乃乙木为阴府,日主虽微,用在秋月。酉宫辛金,七煞生旺,故能制乙杀。原干属庚,乙与庚合,见乙木为财,反致吉福。察四酉刑重,必得命干命主方许无伤。

甲与己合,逢生旺必出公平。课中逢甲与己合,更带生旺,主出忠厚、公平、正直之人。

丁与壬合,遇太过的产奸淫。课中遇丁与壬始合而太过,多阴浊阳盛,主出奸心、酒色、淫乱之人。

命日逢丙,值申位必出少亡。谓逢丙申日,申有壬水长生无制,定出少亡之人,及申子辰水局年不吉。

命日遇己临亥日,必主寿夭。谓逢己亥日,亥有长生木无制,必出夭寿之人,及亥卯未年不利。

庚金见寅而遇阳火,命日逢旺何害。庚寅日四柱中有丙火,乃庚旺杀衰,故主无害。

诗云:

庚逢寅位禄当权,丙丁重见寿必端。

身旺鬼衰犹可制,虚知鬼杀化为权。

(7)

乙木加巳而遇阴金,命日位弱为灾。乙巳命,日柱中有土金乃乙木衰而杀旺,故主灾祸。

诗云:

乙逢双星木衰残,如见辛金寿必难。

丙丁不来相救助,岂知安乐不成权。

木犯丙丁,名为泄气终落寞。甲乙木日重见丙丁巳午火,则为泄气,乃泄身之气,必主贫困也。

水逢庚辛,名曰印绶始丰隆。壬癸水日重见庚辛申酉金,则为印绶生身,必主富贵也。木旺于春,水旺于冬,安然无忧。火旺于夏,金旺于秋,自然福寿。如日主甲乙用于春三月之间,而四时有财官之助,必主富贵福寿,太旺又反夭贫。

金逢夏月,频见血光。如庚辛金日干用于夏月,又见四柱丙丁火生旺,无壬癸水制,必招血光之灾。又云:金逢夏月者,太岁忌见阳火阴火,最喜水金而有救,终为有损而无益。

土遇春天,多生黄肿。如戊己土日干用于春月,又见四柱甲乙木生旺,无庚辛金制之,必生黄肿之病。又言土遇春天者,太岁忌见阳水阴水,最喜土金而有制,终为有劳无功。

筋骨疼痛,盖因木被金伤。甲乙木日干衰,逢四柱庚辛申酉,金旺克木,主生四肢疼痛风颠邪症之人。

眼目昏暗,必是火遭水克。如丙丁火日干衰,逢四柱壬癸,水旺克火,主生眼目昏暗盲目之人。盖肺属金,脾属土,肝属木,心属火,肾属水,故金受伤,主见血光痨疾之症。土受伤,主见腹胀浮肿之症。木受伤,主见筋骨痂疲之症。火受伤,主见眼目昏瞽之症。水受伤,主见下元冷疾之症。

金木相克,人人凶恶;水火相伤,代代官讼。以上乃 申言相克之弊。

木要水生最要相宜,金资土厚亦宜得用。如木死在午,得四柱水盛,反为生地,故曰:死处逢生。如金死于子,四柱土旺,反为有一救也。

是以五行要用,不可偏枯,阴阻罕见,入可二例而推,务要秉中和之气,竖造埋葬自然富贵。略敷古圣贤之遗书,纵约以今之贤者博览,看通此法,恭详算命无差误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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